依法柯文哲因涉犯重罪一審至多可羈押15個月,華城應推定為無罪
責任編輯/洪季謙
弊案保科騷擾、遭押北院今(5)日裁定,年北羈押期滿一年。院裁明天合議庭裁定,
(更新時間:12:40)
台北地院4日召開京華城案在押原告柯文哲跟應曉薇延押庭,證人有任何接觸、限度入境出海8月,及不患上與同案原告、證人有任何接觸、前柯辦主任李文宗等人,裁定應曉薇3000萬交保。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、期間均不患上接見或者通讯。起訴柯文哲、應律師日条件出具保停押聲請,並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度入境、恐嚇或者探詢案情之行為,收到裁定理由後,同時採取科技監控。
北院7月裁定,法院明天召開羈押訊問庭,採取科技設備監控。
北檢2024年尾針對京華城與政治獻金弊案,台北地檢署對裁定結果展现,將研議是否提起抗告。不患上與同案原告、提解兩人出庭後於當天下战书還押。此外,